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確保職業危害突發事故遇險人員的生命、國家財產職業工會少受損失,盡量將事故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緊張有序的順利開展,特組建如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應急救援總指揮礦井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礦長、總工程師、分管生產副礦長、分管安全副礦長、分管機電副礦長等必須立即趕到指揮部,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總工程師是礦長的第一助手。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礦長負責指揮。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成員職責

  1、指揮組組長:礦長 ,成員:總工程師、分管生產副礦長、分管安全副礦長、分管機電副礦長、各分管副總工程師。主要工作:制定應急救援計劃,並全權指揮,以坐台指揮為主。

  2、搶險救災組組長:分管生產副礦長,成員:調度指揮中心、生產技術部、機電技術部、事故單位主要工作:現場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及生產恢復工作。

  3、礦山救護組長:救護隊隊長成員:救護隊隊員主要工作:偵察、探明職業病危害情況,參與搶救方案的制定,並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

  4、通風組組長:礦總工程,成員:通防科及通防工區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監視全礦通風系統及井下空氣成分檢測,全面落實事故搶救過程中和事故處理後的通風系統改造與恢復工作。

  5、機電組組長:分管機電副礦長成員:機電科及運輸工工會健保區、運轉工區、皮帶工區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負責落實全礦供用電及機電設備的調試、運 轉、維護等工作;及時將自救器等有關物資送到井下避災路線內的靠近事故地點處。

  6、調查組組長:分管安全副礦長,成員:安監科、勞動人事科、工會、礦長辦公室、政工科等單位相關人員主要工作:組織調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資料、起草事故報告。

  7、器材供應組組長:分管經營副礦長,成員:物資采購科、物資管理科全體人員主要工作:負責全部救災物資的准備、購置,並負責按規定裝車、封車押運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點。

  8、醫療急救組組長:分管後勤副礦長,成員:全體人員。主要工作:全面落實職業病危害事公所健保故人員的急救、康復計劃。包括急救物資准備、救治護理人員配備、傷員護送等。

  9、後勤服務組組長:分管後勤副礦長,成員:礦長辦公室及物業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工會勞保程中的全部外來人員生活接待及內部救援人員的生活安排。

  10、秩序維護組組長:保衛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管理人員、礦長辦公室有關人員主要工作:負責地面事故現場的保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加強巡視地面其它重要場所,做好事故搶救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11、善後處理組組長:礦工會主席,成員:工會辦公室、政工科、礦長辦公室、調度室、物業等單位有關主要工作:負責事故過後受害職工的安排,事故搶救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物資清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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