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


  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

  1、輕症工會勞保中暑的患者,讓職業工會其迅速離開高溫或日照作業環境,到通風良好或陰涼處,適當吹風並給以清涼飲料,稍休息可恢復正常;頭痛、頭暈、惡心等症狀明顯者可給以消暑藥物,可很快恢復正常。

  2、重症中暑者,應送搶救治療,根據病情分別以補充水分和電解質為主;昏迷者應積極處理昏迷,並要注意預防休克和腦水腫的發生。

  噪聲應急救援預案

  1、如果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異常噪音或噪音指標超過國家最高標准時,要立即停止設備運行,開啟備用設備並通知礦調度室。

  2、定期體檢發現職工聽力嚴重下降或出現嚴重煩躁情緒,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應急救工會健保援用品的准備和儲備做好應急救援所需設備、器材及藥品的准備和儲備。礦山救護隊必須按規定配備救援裝備,並保證狀態良好,並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

  外部援助和技術保障職業危害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通知附近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醫療搶救和現場調查控制等工作。

  終止預案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進展和危害因素的消除,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適時提出預案實施終止的建議。終止的條件為:

  1、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消除,事故得到完公所健保全控制。

  2、中毒人數不再增加,恢復正常生產。

  3、其他由於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等引起的職業衛生突發事件己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對職工健康造成損害,礦區秩序恢復正常。

職業危害事故應急處置


  (1)當調度室接到井下中毒事故的報告後,應立即責令撤公所健保出災區所有人員,並立即向礦主要報告,根據災情程度,確定響應等級並啟動相應預案;成立搶險指揮部並立即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彙報;分析災情、制定災區偵查方案;派遣救援隊員進入災區探查和實施救援;指揮部根據災區情況制定救援方案。

  (2)發生中毒事故時的緊急措施:

  1)正常作業的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湧出造成瓦斯超限, 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現場管理人員、班組長組織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新鮮風流中,並彙報調度室。發生中毒事故時,立即帶好自救器撤離,撤離前必須切斷工作地點機電設備電源。撤離期間要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災害影響區域人員一職業工會同撤離到安全地點。

  2)若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先救人,後救災。立即將中毒者移至新鮮空氣處或地面。在搬運途中, 如仍受有害氣體威脅, 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對被救人員也要戴好自救器。將中毒者口中一切妨礙呼吸的東西如假牙、粘液、泥土除去,將領口及腰帶松開,並使患者保暖。

  3)等撤至安全地點以後,立即電話報告調度災區情況。 包括災區人數、中毒人員、災區情況,撤出人數等。

  4)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 中毒者還沒有停止呼吸或呼吸雖已停止但心髒還有跳動, 要立即給中毒者聞氨水解毒, 並解開衣服, 搓摩他的皮膚, 使他溫暖以後, 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果心髒也停止了, 就要迅速進行體外心髒按摩, 同時進行人工呼吸工會健保

  5)如果是硫化氫中毒, 在進行人工呼吸以前, 要用浸透食鹽溶液的棉花和手帕蓋住他的口鼻。

  6)如果是二氧化碳窒息, 情況工會勞保也不太嚴重, 只要把他抬到新鮮風流中稍作體息後, 就會蘇醒。假如室息時間較長, 就要進行人工呼吸。在進行人工呼吸前, 先要搓擦他的皮膚。

  7)在救護中,急救人員一定要沉著, 動作要迅速。在進行急救的同時, 可請求市急救中心派醫生來救治。

  擴大應急中毒事故的災情較大,人員無法全部撤離、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本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礦山救護隊求援,啟動上一級預案。


職業危害事故有毒有害氣體中毒應急救援預案


  1、預警信息的發布與報告:

  (1)人工會健保工系統專職測塵員負責測定井下各個采區有毒職業工會有害氣體濃度, 一旦發現超過規程規定,立即報告調度,由調度通知災區所有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1)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制定井下不同的地點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告警設置系統的告警值,必須在井下傳感器和地面主機同時發出聲光信公所健保號時告警。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井下各個地點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範圍進行預警和預警解除。

  2、信息報告程序:井下發生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時,距離災區最工會勞保近的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和跟班干部彙報;礦調度室要負責記錄中毒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井下被困人數等詳細情況,並立即向值班礦長、以及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人員彙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後,根據本預案和各專業預案,迅速作出處理,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向集團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彙報。



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確保職業危害突發事故遇險人員的生命、國家財產職業工會少受損失,盡量將事故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緊張有序的順利開展,特組建如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應急救援總指揮礦井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後,必須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礦長、總工程師、分管生產副礦長、分管安全副礦長、分管機電副礦長等必須立即趕到指揮部,組織搶救,礦長是負責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總工程師是礦長的第一助手。在礦長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礦長負責指揮。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成員職責

  1、指揮組組長:礦長 ,成員:總工程師、分管生產副礦長、分管安全副礦長、分管機電副礦長、各分管副總工程師。主要工作:制定應急救援計劃,並全權指揮,以坐台指揮為主。

  2、搶險救災組組長:分管生產副礦長,成員:調度指揮中心、生產技術部、機電技術部、事故單位主要工作:現場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及生產恢復工作。

  3、礦山救護組長:救護隊隊長成員:救護隊隊員主要工作:偵察、探明職業病危害情況,參與搶救方案的制定,並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

  4、通風組組長:礦總工程,成員:通防科及通防工區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監視全礦通風系統及井下空氣成分檢測,全面落實事故搶救過程中和事故處理後的通風系統改造與恢復工作。

  5、機電組組長:分管機電副礦長成員:機電科及運輸工工會健保區、運轉工區、皮帶工區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負責落實全礦供用電及機電設備的調試、運 轉、維護等工作;及時將自救器等有關物資送到井下避災路線內的靠近事故地點處。

  6、調查組組長:分管安全副礦長,成員:安監科、勞動人事科、工會、礦長辦公室、政工科等單位相關人員主要工作:組織調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資料、起草事故報告。

  7、器材供應組組長:分管經營副礦長,成員:物資采購科、物資管理科全體人員主要工作:負責全部救災物資的准備、購置,並負責按規定裝車、封車押運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點。

  8、醫療急救組組長:分管後勤副礦長,成員:全體人員。主要工作:全面落實職業病危害事公所健保故人員的急救、康復計劃。包括急救物資准備、救治護理人員配備、傷員護送等。

  9、後勤服務組組長:分管後勤副礦長,成員:礦長辦公室及物業全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工會勞保程中的全部外來人員生活接待及內部救援人員的生活安排。

  10、秩序維護組組長:保衛科長 ,成員:保衛科全體管理人員、礦長辦公室有關人員主要工作:負責地面事故現場的保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加強巡視地面其它重要場所,做好事故搶救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11、善後處理組組長:礦工會主席,成員:工會辦公室、政工科、礦長辦公室、調度室、物業等單位有關主要工作:負責事故過後受害職工的安排,事故搶救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物資清點等。